公司設立之前,許多創業者常會思量:應該設立有限公司,還是股份有限公司?有些創業者會從『規模感』的角度考量,以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規模,大於有限公司,甚至認為股份有限公司,是有限公司的升級版;事實上,這是一個刻板印象下的誤解,過去,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,以及組成人數,均大於有限公司,故往往會有股份有限公司較具規模感的錯覺。

然而,在公司法已取消資本額限制,並降低股份有限公司組成人數之後,創業者應該回歸結構的適用性,來取決應該設立哪一種公司,或登記哪一類公司為宜。


Q1.股東在股權移轉之前,我有被知會到的必要?

Q2.僅有一個人為股東,且沒有其他合夥人的必要?

Q3.即便有合夥人,也多半是家族成員或至親?

Q4.假若其他股東想要移轉股權,我也會盡力先承受下來?
請詳

Q5.登記資本、實收資本的制度,其實並不重要?請詳

Q6.股權是否輕易不會移轉,甚至根本不會移轉?請詳


Q7.根本不會想要外聘董事,公司出資者,本身就該親力親為?

Q8.公司未來或可預見的未來,尚未有上市(櫃)的考量?

Q9.公司未有找外部者投資的預期或規劃?
請詳


若以上問題,您的答案『YES』居多的話,有限公司的組織結構,會比較適合您的事業;反之,若『No』的答案佔多數的話,股份有限公司的結構則比較適合您。

相關問題,歡迎蒞臨以下網址瞭解:

www.uniore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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